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宜宾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卫发〔2022〕4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2〕1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南溪区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校医辅助岗)项目人员招募(第三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我区计划招募28个医疗卫生机构岗(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岗),其中含2个疫情防控应急岗(以下简称应急岗);2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具体见《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岗位表(第三轮)》。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医疗卫生岗(其他1)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招募岗位另扩大到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医疗卫生岗(其他2)、医疗卫生岗(应急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以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中职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起至11月16日下午18:00前(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一寸照片2张)。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携带《南溪区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对应指定报名点(见附件1)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医疗卫生岗-其他1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医疗卫生岗-其他2、医疗卫生岗-应急岗、校医辅助岗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到南溪区卫生健康局2楼207办公室(宜宾市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书面申请,区卫生健康局协调相关部门查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本次招募笔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调剂及选岗
对笔试后未达到拟招募人数的岗位,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可在本次参加笔试符合岗位要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自行选择岗位调剂招募,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不具备优先选岗条件的,可经考生自行协商选择服务单位;无法协商的,由区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服务单位。
(四)体检
1.医疗卫生岗由宜宾市南溪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校医辅助岗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